回來上班的第一個病房會議,我遲到了。
事實上我已經忘了那天是要開會,所以接到單位的電話,告訴我,遲到了,要開會。
我也剛好準備要出門,所以一路飆車快速到達,但是還是晚了三十分鐘。
實際上,正常是三點上班,我大約兩點半左右會到達醫院。
開會時間是兩點,所以那天我晚到了三十分。
按照院方的規定,單位開會極限可加一小時的時數,所以那天每個人都可以加一小時的時間。
但是我沒有加到,所以,我就去問了。
可能是因為剛回去,加時數的單子上面沒有我的名字。
所以我提醒了副護理長一次。
隔天天他問我刷幾點的卡,之後說要問問書記能不能加時數,然後,就沒下文了。
我是感到疑惑,或許是不能加,但是也應該要給我三十分鐘的時間啊。
所以我偷偷問了書記,因為副護理長說要去問問看。
書記告訴我,他有問啊~但是他說他不太想加耶。如果他說要幫我加時數,那他會幫我加。

其實,一般人大概就懶的再去問了吧,因為以我們醫院的計算時數方式,半小時連一百元都不到。
單位一大半以上的人,不會為了那一點點錢,就去要。

但是,基於我很機車的個性,我又去問了他一次。
副護理長笑著跟我說,"對啦,那是你的權利,也應該加給你,但是你遲到該怎麼處罰呢?"
其實我在意的不是那三十分鐘,只是覺得這是醫院該給我們的,單位主管不該為了處罰部下,而幫著醫院來剝奪員工的權利。
該怎麼懲罰呢?我只是覺得很好笑,所以我回答:那你考慮好,要不要加再跟我說。
副護理長說:我要等護理長回來,我在問他要不要幫你加時數,再問問看病房會議遲到要怎麼處罰。

個人覺得很無趣,也很無聊。
在護理界這麼久,相信各位同是護理人員的朋友們,是不是都是自己人在欺負自己人?
苛扣自己同仁的時數,然後讓醫院獲利,個人覺得真的很沒必要。

或許改另外一種方式,扣點數??扣一點要兩百元左右,那我讓你扣時數好了,才一百元不到。

無法理解,為何要強逼我們來開會呢?其實大部分的事情,也不是我們決定,只是"公佈"而已。
每個月都要開,連放假的人都要來,放假時間已經很少了,好好的一天假,下午兩點要來開會。

現在要抱怨的不是這個,我覺得來開會應該是個人對單位的認同感,責任感,所以到院開會。
比較嚴厲的主管喜歡用處罰來管理部下。

會對單位與醫院失望,不是沒原因的。我也是為了一口飯,才在這裡工作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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